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PLAY BY BOOK

       亞運是我國體育界的主要的戰場,奧運不是,因為得牌難度太高之故(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家則是以東南亞運為主要國家賽會目標)。因此跆拳道選手楊淑君事件本來就因亞運是我們主要國際綜合賽事目標而受矚目,加上國族主義的鼓動,以及國人對韓國運動界不良印象,更麻煩的是選舉將屆選票考量重於一切,因此造成嚴重風暴,導致體委會副主委下台,馬政府希望能澆熄民眾怒火,讓事件停留在此停損點上。

       其實看到事件發生後的後續事件都暴露出一個本質問題-不清楚運動規則,先看看這幾件事件:

1 楊淑君在被判決失格落敗之後,佔據比賽會場不肯下台。國際運動規則很清楚:對於裁判判決不能夠抗議!只能申訴。因此即使楊淑君最後獲得平反,她佔據比賽場地這個行為都足以讓她以後被禁賽。到現在民眾還搞不清楚運動比賽抗議與申訴的時機,但是代表隊也搞不清楚規則就說不過去了。

2 體委會副主委在記者會上說"比賽結果吞下去",除了是無法體察民意,犯了眾怒之外,更是因為不清楚運動規則,才說出這種話。他應該在代表隊尚未作出是否要申訴到底之前,清楚而有條理地跟民眾說明發生這事件之後,我們可以回應處理的幾種可能性,讓國人瞭解我們應該如何進行以下的動作,引導國人的不平情緒到正規的處理程序上。他還沒有收到指示該怎麼辦,但是說明處理程序是必要的。

3 主委在第一時間說要跟國際法庭上訴,這點也不正確,也許是記者報導有誤,省略了中間的敘述,不然申訴的程序是先跟此次主辦亞運的籌委會申訴,如果不滿意結果,再跟亞洲奧委會申訴,如果還不滿意結果,再跟國際奧委會申訴,最後如果還不滿意國際奧委會處理結果,我們才跟國際體育法庭提出上訴。違反程序,直接跟國際法庭上訴,他們可以駁回,申訴是要一步一步來的,就好像法律案件不會一下子跳到最高法院去審理是一樣的道理。如果是其他的亞洲錦標賽,則申訴程序變成亞洲奧運跆拳道聯盟,世界跆拳道聯盟這條管道。

4 電子襪和新舊墊片問題也暴露出規則不熟練的問題,跆拳道協會沒有培養出一個(群)徹底瞭解規則的人,因此事件發生後,消息莫衷一是,天天都有新說法。如果有精研規則的人,協會可以在徵詢專家意見後,統一發佈新聞明白條列說明規則,澄清事實,就不會有每天都有規定的消息見報,讓冷靜細心的人起疑:如果馬政府,體委會和跆協不熟悉規則而只是一味想符合民意潮流去反應,這樣去申訴會不會因後果不堪而自取其辱?

         總而言之,運動規則不是那麼可以清楚瞭解的,外文的競賽規則中有法律用語,不是平常的英文用語,協會應邀請法律專家,英語專家與會,從秘書長,行政人員到教練都應參加規則研讀會議,花幾天的時間每人徹底瞭解規則才行,否則這種事情會一再重演,東亞運上曾志朗先生激情忘形地演出才在幾月前發生,我們沒學到教訓?!Play by book,要比賽就一切按規則來玩,所以規則先搞清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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