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一件有意思的事分享

     每年率領英文系口譯課程同學擔任超馬賽典禮的司儀翻譯工作的王老師前兩天跟我說了件有意思的事兒。

     話說比賽之前幾週我跟總會主席通信時,因要安排他和體委會主委碰面,所以提到多次體委會主委的頭銜,我都用Director of sports affairs council,而他回信時提到主委都用Minister一字而不用 Director,我的英文程度有限,對兩者差異不夠敏感,因此也不以為意。而我們英文系同學事先作功課時,上了體委會網站,發現英文版的體委會官方網頁上,用的頭銜跟我用的一樣是Director,因此在典禮中還是以director稱呼。  

      比賽完後,同學寫了一封信給體委會主委辦公室,解釋說director一字通常用於層級較低的處長級官員,而體委會主委相當於部長層級,應用Minister較適當,主委辦公室回信謝謝同學的指正,網頁上也從善如流把director改為minister,你說英文系同學是不是因超馬賽為學校的聲譽再添一筆?!(年輕人的用語是: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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