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彥勳打進溫網男單八強締造歷史,引爆政府贊助話題,日前吳敦義一句「沒有辦法的事」引發爭議,事實上盧彥勳的事件已經發生過很多次,幾年就來一次,前一次是女高爾夫球手曾雅妮也發生類似事件,只是台灣媒體,民眾和政府都有記憶短暫症,所以每次事件一發生,就當新事件討論一番,然後一兩天新聞新鮮度一過,媒體不繼續討論,大家也就忘了這回事,政府相關單位當然忘得更快。
今天如果政府對盧特案補助,那麼一定會激起其他單項運動的反彈,質疑為何只補助盧,不補助其他優秀選手?所以事情要從制度面著手解決,不能只特例補助,否則患寡也患不均!觀察其他與台灣同樣社會制度的國家如何振興運動?遠的先不說,鄰近的日本韓國就有許多值得借鏡的辦法。
本來政府不分哪一個部門的角色應該就是政策制訂者而不是執行政策者,體委會要做的是制訂企業民間贊助運動的辦法,借重民間的力量去推展運動而不是每年編一筆預算去執行並消化預算。以前經濟不發達,民間力量弱,所以政府要介入去扶植運動,例如公家機關有培育各式甲組球隊,現在民間力量已經很強,政府公共支出又縮減,就要引進民間的力量。簡單的說就是要提出具有獎勵性質且能說服大家同意的企業民間贊助運動的辦法,現在企業贊助運動的金額上限只有營業額的千分之二,幾乎沒有鼓勵性,如果贊助上限上升到一定程度,企業會想我公司的盈餘與其繳稅,不如拿來贊助運動,對企業形象還有好處呢!關鍵就在掌管全國稅收的財政部不答應,因為如此一來一定會減少稅收,造成財政入不敷出的問題,而整個問題出在體委會提不出一個具說服力的說帖出來說服大家說雖然短時間稅收減少,但是此政策卻能扶植出新興的運動產業,而運動產業又能創造多少產值,產生多少人力就業機會,減少多少健保支出,量化運動榮耀帶來的民心士氣等等,具體數據說明對國家總體經濟帶來多大的好處。為何體委會提不出這些數據?因為沒有經濟學者投入運動經濟研究,體育界又只有運動管理的人才而沒有運動經濟的人才之故。
體委會可以委託經濟學者專家擬出有說服力的政策,引進民間的力量,利之所趨,讓企業願意去贊助運動,至於企業要贊助哪一種運動?如何贊助效益最高?如何管理球隊或運動隊伍,這些就是運動管理領域的範疇了。體委會也不需要去管這些,這些是政策執行面的事,民間自然會出現高明的運動管理顧問公司會去處理這些事物的。目前大學一年畢業近五百名運動休閒管理系學生,絕大多數人只能當游泳池救生員,或者健身房教練或櫃臺,非常浪費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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